- 热门职位
- 热门地点
- 地区招聘
“人老了还想出去工作,可没有单位愿意和上岁数的人签订劳动合同,这样的情况正常吗?”这是今年61的市民刘先生近日致电本报咨询的事。
据刘先生讲,退休后,一家公司聘用他担任后勤工作,“我感觉自己身体还不错,还想继续上班,但是在与这家公司商谈时,我提出要求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时,该公司称我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。”他想知道公司的说法合理吗?退休后再就业签订合同属于什么性质?
就此,记者采访了市云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琨。据介绍,根据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“法定退休年龄”涵义的复函》规定,“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”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,即男年满60周岁,女工人年满50周岁,女干部年满55周岁。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,劳动合同终止。刘先生的年龄已达到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所以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,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。因此,刘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。不过,刘先生可以与公司签订聘用协议,性质属于劳务关系,不属于劳动关系。
大同市第三中学校关于对长期 不在岗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的公告
我校陈瑜未履行任何审批程序长期不在岗,现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, ...
云冈区1200名环卫工清雪除冰
昨日清晨,云冈区1200余名环卫工人准时上岗,对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、人行步道、公交站点等 ...
大同市2026新年音乐会紧张排练
随着新年脚步的临近,大同市2026新年音乐会也即将登场。连日来,市歌舞剧院的演奏人员正在 ...
大同市平城区2026年征兵公告
强国必须强军,军强才能国安。依法服兵役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,更是有志儿郎绽放青春 ...
“小饭庄”撑起防返贫“暖心伞”
走进灵丘县武灵镇黑龙河村龙河饭庄,浓郁乡土气息扑面而来。独具特色的蒙古包吸引不少食客前来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