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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问答(5)
2015-04-20|资讯来源: 大同人才网|查看: 2660

 问: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几种类型?哪类是重点?依据哪些法律?由谁颁证?
  
  答: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两种类型:一种是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;另一种是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。
  
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点是: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。
  
 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,是依据《物权法》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等法律规定,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农户依法承包土地的地块、面积、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,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家庭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。
  
 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,是指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对家庭承包以外的承包经营的其他土地的地块、面积、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,经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,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承包土地的权益。以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,经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,符合法律规定的,才可予以登记颁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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