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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养老院应签订服务协议
2015-03-18|资讯来源: 大同人才网|查看: 3338

入住养老院前不光考虑吃、住条件,还应与养老院签订服务协议。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老年人,服务协议中应载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、违约责任等10项内容,以免出现纠纷无法维权。
  
  据介绍,现在不少老年人吃住在养老院,但大多数老年人在入住养老院时,只了解养老院的环境、住宿以及饮食,很少有人关注到是否签订服务协议。如不签订协议,出现纠纷维权不易,因此老年人在入住养老院时,一定要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。服务协议应当载明养老机构的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、联系方式;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明、联系方式;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;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;服务期限和地点;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;协议变更、解除与终止的条件;违约责任;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;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。
  
  此外,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,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。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,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,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,实施分级分类服务。还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,组织定期体检,做好疾病预防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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